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经营性租赁直租 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(2023年第5号)
2023/10/12
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〔2022〕1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与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:

          一、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

本次交易为经营性租赁直租项目,租赁物为一座Super 116E自升式钻井平台,具体如下:

1、承租人: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;

2、租赁物:一座Super 116E自升式钻井平台;

3、租赁物购买价款:不超过7.7亿元人民币;

4、租期:意向租期26年,每次签约租期1年,到期后双方进行续租协商。

二、交易对手情况

交易对手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21220日,法人代表为张宗檩,注册地为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25号,注册资本金为7亿元人民币,公司主营业务有:为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,工程技术服务,海洋服务,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等。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(中石化集团持股56.51%)持有交易对手100%股权,为其唯一大股东,本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。

三、定价政策

基准租金为人民币13.59万元/日(含税);浮动部分挂钩5年期LPR,第6年、第11年、第16年、第21年续期时,以4.2%(当期LPR)为基准进行调整,调整后固定日租金在下一次调整前保持不变。

四、关联交易金额

根据上述定价政策,按签约租期收取。

五、董事会决议

    本次关联交易于2023年9月经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。

六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
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中国银保监会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人认真审阅了《关于与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开展1座钻井平台经营性租赁项目的议案》的有关文件资料。鉴于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,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,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1.公司与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开展1座钻井平台经营性租赁项目的关联交易事项,属于公司正常租赁业务、符合经营发展需要,所涉资产购买价格与市场水平基本匹配、租金价格基本合理公允,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机构的要求,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。

2.该笔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、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,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。

3.该笔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,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,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七、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

无。


我公司承诺: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,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,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。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,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。





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

2023年10月12日